根据《临汾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临审管函〔2024〕11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具体认定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户籍在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的社会人员。
2.持有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驻翼城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山西电子科技学院<原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在读专升本学生可以专科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注:该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现场确认点设在尧都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其他在读学生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三)学校所在地为临汾市翼城县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2024年应届毕业生。
(四)在临汾市翼城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
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应当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以取得证书为准。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流程:
具体认定流程见《翼城县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附件3)。
四、工作流程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注册申报认定及注意事项
1、申请人网上注册申报时间:
第一批:2024年4月15日8:00至4月26日17:00;
第二批:2024年6月17日8:00至6月28日17:00;
第三批:2024年9月14日8:00至9月25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期间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网报流程: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先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个人承诺书》,之后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根据提示完成报名流程。
①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现场确认点选“翼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网上认定机构选“临汾市教育局”;
②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的”人员,现场确认点选“翼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网上认定机构选“翼城县教育科技局”。
③根据网上提示完成报名流程。
3、《个人承诺书》根据“中国教师资格网”系统要求扫码签字上传。申请人本人签字后扫描或拍照,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系统要求上传图片,可在成功报名后,阅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4、网上申报期间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
注意: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体检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为《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1);其他各类申请人员为《山西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2),体检表需A4纸双面打印,无需申请人打印,由指定医疗机构提供。
①体检医院:翼城县中医医院(医院东南角小二楼一层)联系人:段医生,联系电话:0357-6551129。
②体检时间:
第一批:自4月15日起至4月25日18:00(周六下午、周日除外);
第二批:自6月17日起至6月27日18:00(周六下午、周日除外);
第三批:自9月14日起至9月24日18:00(周六下午、周日除外)。
③体检要求:
申请人早上空腹,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纸质档案袋(封皮目录写姓名、性别、认定资格种类、邮寄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1寸证件照片2张(注: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1张贴在体检表上,1张装在档案袋内,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体检项目完成后将体检表装进档案袋交至体检站工作人员,由翼城县中医医院签署意见盖章后转交至翼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申请人无需领取,无需上传。
注意: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三)现场确认及注意事项
本次现场确认环节采用在翼城县政务服务网“网上报名—网上受理—网上确认”全程网办模式办理(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4)。
翼城县政务服务网网上确认时间:
第一批:2024年4月16日8:00至4月30日18:00。
第二批:2024年6月18日8:00至7月1日18:00。
第三批:2024年9月15日8:00至9月30日18:00。
注意:申请人在翼城县政务服务网个人注册时务必将能收到证书的详细地址(与档案袋填写的邮寄地址保持一致)、收件人、联系电话等信息按照要求填写真实准确。
(四)资格认定及证书发放
1、资格认定。翼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完成网上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根据认定结论,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认定数据确认和证书编号,向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证书发放。翼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为申请人提供免费邮寄服务,待认定工作完成后,审批局将《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通过EMS邮寄发放给申请人。发放时间请随时关注当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微信群内公告和翼城县政务服务网上公告。
如因填写信息不准引起的证书发放不到位或遗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翼城县政务服务网(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附件5)及注意事项:
(1)基本信息材料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
(2)申请人所属人员范围材料
①户籍在本县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②持有翼城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③在读专升本、在读研究生学生以专科、本科毕业生身份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需出具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④驻翼城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翼城部队。
(3)学历条件材料
毕业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山西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对学历验证不作要求,只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即可。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学、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4)考试条件材料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
(5)普通话条件材料
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比对核验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
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申请人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查询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相关信息,打印查询页面。
(6)身体条件材料
《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或《山西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7)无犯罪记录证明及无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结果
①内地申请人无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及无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结果,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统一核查。
②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及无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结果。无犯罪记录证明及无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结果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8)其他材料: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材料要求:经工作人员初审后,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信息与翼城政务服务网上传原件材料不符的不予认定。上传材料务必准确真实清晰,凡是不真实不准确不清晰导致不能按期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照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六、其他须知事项
(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翼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七、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翼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唐霸大道中段新中医院对面)。
咨询电话:0357-4930401、4930402、49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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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4月11日
原文标题:翼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yicheng.gov.cn/xwzx/tzgg/202404/t20240412_3380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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